Thursday, December 30, 2010

男子报假警泄私愤获刑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陶立新报假警称朋友在陕西大厦附近安装爆炸装置,只为报复泄私愤。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陶立新有期徒刑10个月。

  陶立新现年42岁,偶然认识了陕西大厦的临时工王某。他提出给王某办一张免费乘公交车的卡,但需要300元买烟的钱。因收钱后迟迟没给王某办卡,陶立新被对方扭进派出所,只好退还了300元,便怀恨在心。

  今年9月14日下午,陶立新使用潘家园附近公用电话,匿名拨打110报警,声称王某在陕西大厦附近安装了爆炸装置。警方紧急组织排爆人员前往现场勘察排爆,出动9辆警车和16名警力,进行了4个小时的封闭式搜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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