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30, 2010

工伤住院日伙食补助暂定30元

  本报讯(记者袁京)明年起,本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标准均按新条例大幅提高,同时,原由用工单位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等三类费用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标准暂定为每人每日30元。

  三类费用不再由单位负担

  一直以来,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都是由用人单位负担。明年起,这三类费用全部改为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

  “还需要说明的是,这三类费用的发放对象都是工伤职工,而不是定点医疗机构或单位等。”市人保局工伤保险处处长李红说。此外,这三个标准目前为暂定,待市政府做出明确规定后再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来说,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天30元,社保经办机构可根据其住院天数核定伙食补助费金额,并支付给工伤职工。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将纳入工伤报销。其中,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暂定为每人每天150元,在开支标准上限以内的凭据报销;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交通费用报销中,赴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因行动不便,由工伤职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明年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纳入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当参保单位在与工伤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暂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最高的是五级伤残,按18个月补助;最低的是十级伤残,按3个月补助。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新《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由于2010年度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尚未公布,因此从明年1月1日起,对于参保单位的职工因工死亡的,仍暂按本市现行规定核定,即48个月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待国家统计局公布后,再由工伤保险基金对差额部分予以补支。

  据了解,如果按2009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的水平,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4.35万元。如按北京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37元为基数计算,目前本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总额为193776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最少上调一月工资

  新《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三档上调: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增加三个月本人工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增加两个月本人工资;七至十级工伤职工增加一个月本人工资。明年起,参保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暂按本市现行标准执行,待本市社保经办机构系统升级完成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对差额部分予以补支。RB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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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残津贴人均增长303元

  本报讯(记者袁京)明年本市工伤保险待遇大幅上调。伤残津贴人均增长303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月增150元,都是10年来增幅最大的一次。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了明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采取了“高于养老保险金的调整水平,高于去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水平”的原则。这是本市自2001年建立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机制后,连续10年进行调整,且幅度最大的一次。三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2200万元左右。

  伤残津贴: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为发放标准。一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350元;二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330元;三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310元;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9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给发。截至10月底,这部分待遇人均每月为1262元,明年增加150元,将达1412元,增幅11.89%。

  护理费:发放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因职工平均工资每年3月底左右才能公布,需待2010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调整。因此护理费自明年7月1日起调整。

  目前,本市共有10658名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RB156

  失业轻度残疾人明起每月获补百元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明年1月1日起,本市残疾人生活补助的范围将扩大、额度将提升。其中,失业的轻度残疾人也被纳入补贴范围,与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一样,每月将获得100元的生活补助。预计明年本市将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金至少2.15亿元,近11万名残疾人从中受益。

  近日,市残联与市财政局下发《北京市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从2011年1月1日起,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享受低保待遇(含民政部门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的残疾人和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的残疾人均可申请生活补助。

  残疾人应持残疾人证、身份证等证件,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经15日审核和7天的公示后,区残联7日内进行审批。获得批准后,残疾人可在申请之日的次月通过银行领取补助。补助金实行半年审核制度。

  1998年以来,市残联相继出台四项针对残疾人的补助政策,使6.9万多名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一定改善和保障。新《办法》的出台,将使4万多名原来不享受救助的残疾人获得救助,而且多项补贴标准也比原来的政策有所提高。RJ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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