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9, 2010

乐清蒲岐镇寨桥村征地问题来龙去脉调查

  【温州网•原创报道】“12.25”乐清蒲岐交通肇事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及不少网友十分关注这一事件。不少人都在好奇:到底死者钱云会所在的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征地问题是怎么一回事?带着疑问,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浙能乐清电厂建设项目是浙江省重点工程,总征地3365亩,除寨桥村外,其余11个村政策处理均按省里要求时间顺利完成

  寨桥村征地的问题,是在浙能乐清电厂工程建设过程中引发的。

  浙能乐清电厂位于乐清市南岳镇、蒲岐镇区域内,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大百亿”工程项目和电源建设规划“三个一千万”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缓解浙江省“十一五”期间严重缺电状况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浙能乐清电厂规划建设规模为4台单机容量6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动态总投资108亿元。首期两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于2008年9月并网发电,2010年7月4台机组全部建成投产。

  电厂工程厂区范围征迁涉及乐清南岳、蒲岐两镇12个村,总征地3365.4226亩,其中耕地325亩,迁移坟墓2566穴,林地251.035亩。浙江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能乐清电厂工程土地征地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浙重建办(2003)23号)要求在2003年11月15日前完成电厂征地、拆迁工作。乐清市政府材料显示,至2003年11月中旬,除寨桥村外,其余11个村的电厂工程政策处理工作全部顺利完成,各村情况稳定。

  寨桥村部分村民提出林地补偿金高达18.94亿元,远远高出法律有关规定

  为何独有寨桥村的政策处理没能顺利按时完成?带着这个疑问,记者走访乐清市相关部门。

  记者了解到,寨桥村900户,3676人,耕地750亩,滩涂35公顷,现人均年收入9000元左右。乐清市政府多份材料显示,在拆征政策处理中,寨桥村部分村民们提出的补偿金达18.94亿元,包括500多亩打水湾山补偿5亿元,滩涂围塘补偿4亿元,电厂两座码头使用深水港补偿5亿元,矿山资源补偿3.2亿元,有关树木补偿1.5亿元,400亩山地补偿0.24亿元。

  但是按照《乐清市浙能乐清电厂工程建设政策处理实施方案》的规定,寨桥村各类征迁安置补偿费只有1157.4万元。乐清市委市政府认为,部分村民提出的18.94亿元补偿金远远高于法律有关规定,也高于相邻村的补偿标准。

  针对这种情况,乐清市、蒲岐镇相关负责人先后召开蒲岐镇寨桥村双委成员、党员和部分村民代表座谈10多次,就征用寨桥村土地工作进行商讨。

  考虑到工程时间紧迫和寨桥村的复杂情况,乐清市政府提出了总金额3800万元的“一揽子”安置补偿协议征用方案。其中,213.8亩林地(含青苗)补偿1061.81万元,收回470亩国有滩涂地上养殖物迁移补偿94万元,铜娄山20亩插花林地青苗补偿1.6万元,对征用后剩余的297亩林地租用50年共1113.75万元,道路建设补助等1528.85万元。

  2004年1月14日,寨桥村双委成员、全体中共党员、村民代表共57人对乐清市政府提出的总金额3800万元的“一揽子”安置补偿协议征用方案进行表决,没有结果。

  此后,乐清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寨桥村征迁工作领导小组,与该村双委成员、村老协成员、村民代表、水产养殖户等不同对象进行座谈,并组织组织寨桥村双委成员和部分村民代表到宁海强胶电厂、北仑电厂进行实地考察。

  2004年4月9日,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与寨桥村双委签订了征用林地等协议,在安置补偿3800万元的基础上,增补三项内容:一是工程业主负责建设一条虹南公路至海边的30米宽道路,二是业主负责在厂区外围建设一条3米宽的上山下海道路,三是市政府安排寨桥村旧村改造用地指标15亩。

  但是,这“一揽子”的安置方案并没有被钱云会等人所接受。

  乐清市征地事务所所长卢韶华告诉记者,当时,该征地事务所负责寨桥村213余亩的林地征用工作。3800万元的“一揽子”安置方案未被部分村民所接受,协调征地工作多次受阻,“部分村民的理由是补偿价格太低,我们充分尊重村民意见,专门召开了征地听证会。”

  卢韶华说,当时的补偿标准只有3.2万元/亩,因为文件中有条适当增加原则,考虑到村民们的实际情况,提高到二级补偿标准,所以增加到4.8万元/亩。

  经查,总额3800万元安置补偿费目前状况如下:其中土地补偿费410.5075万元,安置补助费615.7613万元、林地青苗补偿费35.538万元,三项合计1061.8068万元,于2005年6月30日,全部支付到寨桥村农村合作银行帐户。剩余的2738.1932万元,于2005年11月18日,已汇到蒲岐镇人民政府浙能乐清电厂政策处理专用户头,但由于当时村委会主任钱云会和部分村民认为征地补偿款与预期反差较大,一直未开出正式发票,拖延至今,虽经蒲岐镇政府多次协调,仍不接收征迁补偿款。

  钱云会等人带头反对协议,并以争取十倍补偿款为村委会主任选举承诺。

  就在乐清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和寨桥村两委签订征地协议的当天晚上,寨桥村“出事”了。

  记者从蒲岐镇边防派出所了解到,2004年4月9日晚至4月11日,寨桥村钱云会、吴章瑶等少数人多次聚集部分村民到村两委成员家中进行威胁、辱骂。部分村两委成员及其家属被扣押至村办公楼,没收村干部通讯工具,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衣裤被撕碎,身上多处被抓伤,致使部分村干部尿血,强迫村干部按照他们的意图写下签订协议的经过。在4月12日凌晨最后一名村两委成员被放回后,部分村民继续进行威胁、辱骂,致使村两委成员被迫离家达20多天。

  4月28日上午8时半许,200多名寨桥村村民围堵乐清市政府机关大院,长时间堵塞机关大院,部分村民用沙土扔砸前来维持正常工作秩序的民警。

  乐清市公安部门认为,寨桥村个别村民的行为,已超出了政策处理和上访工作的范围,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已构成违法犯罪,因此依法予以控制和打击拘捕。此后,风波稍平。

  时间到了2005年4月份,寨桥村村委会换届。蒲岐镇一干部回忆,当时寨桥村村委会换届时,钱云会等人员,在选举中向村民承诺,选钱云会当村委会主任,就能够为村民争取到每人10万元的征地补偿款,也就是比3800万元安置补偿费多10倍的利益,后钱云会当选村委会主任。当选后,其一直在上访。

  记者 吴越 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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