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木华
山东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中小学在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时不可不加选择,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可不加选择地全文推荐如《弟子规》《三字经》等内容。(12月30日《山东商报》)
毋庸讳言,《三字经》确实存在一些糟粕,比如“三纲者,君臣义”等一些内容就明显不合时宜,但这并不意味着《三字经》是洪水猛兽。如果山东省教育厅所谓“扭曲了学生的价值观念”确有其事,那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些教师对诵读《三字经》的目的定位不当——很可能将《三字经》当成了道德启蒙读本,这是笔者所不能赞同的。
《三字经》不是道德启蒙读本,也不是传统文化方面的“心灵鸡汤”,它的最大亮点还是在于它的通俗易懂、琅琅上口的文本价值。而不是希望孩子从《三字经》中学到什么价值观、伦理观。现在的公民读本、伦理教育书籍那么多,我们又何必从故纸堆里找寻什么价值观呢?
其实,只要对诵读《三字经》的目的定位准确,《三字经》的那些糟粕还是可以避免的。这正如我们读《水浒传》,显然是不能将其当成伦理道德教材来阅读,李逵“排头砍人”、武松“血溅鸳鸯楼”肯定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水浒传》的价值只能从小说文本中寻找,《三字经》的价值也不必夸大其词,上升到传统文化精髓的方面,它仅仅只是一部通俗易懂的诗文而已。
笔者赞同山东教育厅通知中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观点,但前提是必须定位清楚诵读《三字经》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提高语文水平,而不是从中学到什么价值观。如果将其当成道德启蒙教材,我以为无论怎样“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都难免出现种种问题,因为从《三字经》的核心伦理来看,还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毫无疑问,从《三字经》是学不到现代公民理念的。
具体到教学实践中,我以为教师在要求学生诵读《三字经》之前,首先应该讲明诵读的目的是为了语文学习,而不是为了道德教育;其次,根据学生的年龄层次,适当地指出《三字经》中违背现代伦理的糟粕之处,这才是诵读《三字经》的正确之道。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