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27, 2011

昆明一公司副总意外辞世 巨额遗产惹纠纷

  为争一辆出租车,两伙人竟上演“全武行”,年仅36岁的昆明某商贸公司副总经理在这起事件中意外丧命……两年多前在昆明发生的这起杀人案让人扼腕。然而,在这位副总去世后,其公司和家人却因遗产之事闹起了纠纷。

  多年前,黄某携妻儿辞去在贵州的工作到昆明打拼,通过自己的努力,他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昆明某商贸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6月的一天,刚谈成几笔大生意的他约上几位同事和客户一起庆祝,之后又到一家烧烤店吃消夜。晚上12点左右,两名客户要先离开,黄某起身相送,他们好不容易拦下一辆出租车。不想,另一伙人也来“抢”出租车,双方上演了一场“全武行”。打斗过程中,一男子拿出一把尖刀刺向黄某……黄某因抢救无效死亡。黄某死后,凶手被判处刑罚,可事情并未就此了结。

  黄某去世后留下了巨额遗产,在遗产和债权债务的处理上,商贸公司和黄某的妻子杨某发生了分歧。原来,商贸公司在2006年曾与云南某房地产公司形成了供应钢材的合同关系,后来房地产公司不能按期付款,遂将其开发的多处别墅以资抵债,抵给了商贸公司,当时商贸公司将房屋登记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几位高管名下,其中有四套别墅登记在黄某名下。2007年商贸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贷款300万元,其中就用黄某名下的几套房产作抵押担保。

  黄某去世后,商贸公司担心按期偿还贷款后,公司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妻子杨某则担心如果配合商贸公司办理了相应的手续,自己应得的份额又不能得到保障。为此,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最终,双方来到公证处。公证员首先确定黄某的债权债务情况,确定了黄某的法定继承人,由黄某的法定继承人对黄某的遗产进行继承,再由商贸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后,解除黄某名下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黄某的法定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后,再将应该由商贸公司所有的房产过户到公司名下。

  【评述】:

  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一起复杂的纠纷,通过公证处的斡旋和协调,最终得以顺利解决。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但平衡了多方当事人利益,也避免了通过诉讼造成的社会成本浪费,为大家很好地节约了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段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