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5, 2011

遵守规则

  本报讯为了保护高架桥的桥体安全,加强对高架桥交通秩序的管理,合肥交警部门明确规定,挂黄牌的大型汽车不能上高架桥行驶,但是仍有一些此类车辆为图方便,违规驶上高架桥,并被高架桥上的电子眼全部拍了下来。

  据悉,合肥交警部门早在2008年2月14日就发布了《关于高架桥交通管理的公告》,明确指出行人、非机动车和6类机动车禁止在高架上行驶,这6类车分别是:两轮、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低速载货汽车;带挂式的汽车和载重量为8吨以上的货运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运输危险品的车辆。

  据交警部门介绍,仅今年3月7日至3月13日,违反规定驶入金寨路高架的大型汽车(黄牌)就多达30余辆,不仅干扰了金寨路高架正常通行秩序,而且严重威胁桥体安全。交警部门敦请违法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尽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到市区各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据了解,目前金寨路高架已建成7处桥面视频监控、3处制高点监控、6处雷达测速、12处匝道出入口控制器、1块交通诱导屏和1处交通智能卡口。一些驾驶员认为在桥面上见不到指挥交通的交警,就可以肆无忌惮地违法行驶,却不知自从有了智能化的电子警察,交警坐在交通指挥中心就可以对高架桥上的交通状况进行全面掌控,过往车辆一旦有超速等违法行为,智能电子警察系统将会自动抓拍。芮峰

  本报记者彭玲